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责声明: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