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凯美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斯”)与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符合双方风险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遵循市场化规则,新发集团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租金形成的债权入股等方式与凯美斯开展深度合作,双方约定合作金额不超过4亿元,具体合作协议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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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凯美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斯”)与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符合双方风险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遵循市场化规则,新发集团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租金形成的债权入股等方式与凯美斯开展深度合作,双方约定合作金额不超过4亿元,具体合作协议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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