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产 2024-11-18 16:23:58

新华财经北京11月18日电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e45dc078b32b46698563f438ee94883c.PNG

其中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是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

首页 广告服务 商务合作 寻求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