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骆驼股份时任副总裁杨诗军

上市公司 2019-10-21 08:09:10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副总裁杨诗军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时任副总裁杨诗军,持有公司股份21,60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杨诗军于2018年8月29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杨诗军公开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申报离职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十二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但杨诗军于2019年3月4至7月18日间,陆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380,944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成交金额合计达到5794.57万元,违反了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申报离职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承诺。

公司时任副总裁杨诗军在其申报离职后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且违规减持数量巨大,违反了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公开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1.12.1条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杨诗军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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